9月24日上午,在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基层警务工作人员笔试结束铃声发出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考点考生马某某(准考证号:101232401417)趁监考人员回收试卷时不备,从手机袋中拿出自己的手机开机后偷拍部分试卷内容,并于当天中午将试卷照片发送至微信朋友圈,导致试卷照片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引起考生猜疑,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根据 纪律相关规定,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第七条第(三)款、第(四)款有关规定,给予马某某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