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乐山市2011年定向公招和2010年、2011年公招部分待检人员体检于2012年7月21日完成,现将体检结果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按照体检操作规程,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不作结论”三类。
1.乐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缺检(放弃)、不合格、暂不作结论、延期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件(详见附件1、2、3),其余参加体检的考生的体检结果均为合格。
2.乐山市2011年定向公招和2010年、2011年公招部分待检人员体检结果详见附件4。
请“暂不作结论”的考生于7月27日(星期五)当天工作时间到乐山市公务员局(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考试录用培训科书面手写进一步检查确认的申请,待检查明确后再作结论。进一步检查定于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进行。提出进一步检查申请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7月30日(星期一)上午8:20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进一步检查。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手写申请和参加进一步检查,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自行负责。
二、复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和进一步检查明确为“不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1日(星期三)当天工作时间到乐山市公务员局(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考试录用培训科书面手写复检申请。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职位考生“不合格”项目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不得复检项目的,均不进行复检。
未按时递交手写复检申请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自行负责。
复检时间拟定于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复检事宜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敬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
1.乐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招体检结论(缺检、放弃、待检人员)
4.乐山市2011年定向公招和2010年、2011年公招部分待检人员体检结论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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