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工业集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是由长宁县政府投资并授权长宁县长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资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公益性环保项目。
现因启动运营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渗滤液处理技术人员2名、堆场技术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管理机制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四川省长宁县工业集中区。
工业固废填埋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市场为基础,财政为保障,统一管理收运系统及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的一切事务,严格执行环评审定准入标准,实现安全环保运营,对长宁县长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一)渗滤液处理技术人员(2名)
1、岗位职责:
(1)负责填埋场及库区水循环及渗滤液处理工艺运行管理;
(2)负责操作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抽检化验等工作;
2、任职要求:
(1)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类、化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相关专业;
(2)身心健康,心态稳重、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吃苦耐劳,适应不定时工作制,年龄18—40周岁(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
(3)熟悉城市垃圾填埋或污水处理相关工艺及设备运行操作,有城市垃圾填埋或污水处理厂工作经验者优先。
3、工资福利:
(1)月工资2000-3000元,具体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及级别绩效系数公式按年确定。
(2)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保、带薪休假等权益。
(二)堆场技术人员(1名)
1、岗位职责:
(1)配合项目经理工作,制定场区内填埋物料堆放规划,负责环保材料等原料安置及消耗统计、协调工作;
(2)负责汽车衡称重工作,协调填埋物堆放,负责废物进场后各流程的记录工作。
2、任职要求:
(1)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照;
(2)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能吃苦耐劳,年龄18—45周岁(1971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
(3)有环保、化学等专业背景,熟悉固废处理工艺,销售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1969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
3、工资福利:
(1)月工资1800-3000元,具体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及级别绩效系数公式按年确定。
(2)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保、带薪休假等权益。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长宁县长盛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69号,长宁县法院斜对面)。
(三)资格审核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时须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下载并填写完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资格审查延伸到聘用合同期间,应聘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本公司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专业能力、适应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为人做事情况等。
五、体检
拟被录用者由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本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岗位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按岗位基本薪酬标准80%发放,剩余2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和岗位工作实绩考核确定,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单位按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二)本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则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4639176 联系人:余女士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