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体检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7:30。
3.体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千佛山医院新内科综合楼体检中心。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3天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禁食、禁水至少8小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5.体检费用自理,约500元/人。
6.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现场联系人:刘宏砚,电话:13964019333。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