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87 次 日期:2017-10-18 15: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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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事招公告核﹝2017﹞50号

为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www.njkj.gov.cn)和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scc.pku.edu.cn)、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areer.tsinghua.edu.cn)等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科技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18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日13∶30—16∶30 北京大学校园招聘会(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现场

2017年11月2日18∶30—21∶30 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清华大学主楼二楼接待厅)现场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报名邮箱:njkjcgzhfwzx@163.com,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报名邮箱:xxs_recruit@nj.ac.cn。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复印(扫描)件,其中现场应聘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扫描(复印)件留存。复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和招聘单位网上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该单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综合考评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025-83357664

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025-5771526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处:025-68786230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

1.南京市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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