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甘南州纪委选调公告
来源: 阅读:6073 次 日期:2017-10-19 1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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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全州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州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选调12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职位为州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的事业岗位,统一比选,择优录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科级及以下选调优秀大学生。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等综合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或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2012年10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公务员;

5、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州纪委办公楼304室州纪委组织部办公室;

(3)联系人:高天齐,联系电话:0941-8223626(传真);

(4)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甘南州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②参加工作分配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最高学历及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5张(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

(有写作特长的可提供正式发表的文章或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选调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最终报考人员,对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人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和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州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基本情况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州纪委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州纪委工作,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在公示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3、任职。结合工作需要按程序任职。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公告在《甘南日报》、甘南电视台、甘南党建网、甘南廉政网、中国甘南网、甘南头条、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和媒体上刊登,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1、本次州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由州纪委牵头,成立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编办相关人员组成的州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2388(州纪委举报电话)

12380(州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941--8223626

中共甘南州纪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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