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决定采取统一考试方式组织实施龙岩市新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秋季龙岩市新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后未达到重新录聘用所需最低年限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截止到2017年10月23日,新罗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及新罗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3年(含试用期)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1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地点: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相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职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职位无效。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2017年秋季龙岩市新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居住证的证明材料,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招考职位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和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按有关文件要求须征得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的,应征得该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名的,可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意见”栏签意见并盖章)。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4、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名。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填写《新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3),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报名表建议用电子表格填写,勿涂改),与所需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2、缴纳考务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80元/人。农村和城镇低保人员、列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可免交考务费,报名时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主管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列入扶贫对象证明;属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务费,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3、资格复核
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人社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4、加分申请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考时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办理。《新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加分表建议用电子表格填写,勿涂改)见附件4。符合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笔试时间有变更,申报时间相应变更)向新罗区人社局流动调配股(龙川西路32号人社局大楼五楼)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经新罗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凡已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其中学位须为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学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学习的人员,须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23日前(含10月23日,下同)取得。若报考者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在2017年10月23日前取得资格或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有权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等并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结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本人提供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承诺书,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的证书,逾期取消招聘资格。
2、招考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7年10月23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②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5、2016年、2017应届毕业生,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5、2016年、2017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福建省”的,以此类推。
3.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0 月23日为截止时间。
4、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福建省 录用网(http://www.fjkl.gov.cn/)查找。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最高年龄以《2017年新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0月23日至1999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6、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8、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新罗人才网”((http:// ;www.xlrc.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对于单位人员紧缺、急需补充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需减少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新罗区人社局同意后实施,并将相关信息在新罗人才网公布。
2、笔试由新罗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类以外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医学类岗位)。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
《综合基础知识》 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医学基础知识》 2017年11月25日下午2:30—4:30
5、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医学类职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另行组织)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新罗区人社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合格线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有竞争岗位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新罗人才网公布。
2、参加统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在“新罗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入围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非普通全日制的除外)以便查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应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3天下午17:00之前报新罗区人社局调配股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新罗区人社局批准,在报考该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合格线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岗位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 >>> 学历较高者>>>中共党员(含学生干部),职位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体检对象,暂缓进行体检,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后,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资格,按上述办法顺延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六)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罗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人社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流动。(镇街基层岗位,含镇卫生院,满3年后允许在本区镇街间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咨询服务
新罗人才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分别与新罗区委组织部干部股或新罗区人社局调配股联系。
新罗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0597-2323508
新罗区人社局调配股联系电话:0597-3296663
(二)监督电话
招聘考试全程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并设监督举报电话:0597-2316316。
八、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组织部、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组织部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 月19日
附件1:2017年秋季龙岩市新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1请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