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等有关招聘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拟于2018年3月组织松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现就招聘计划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松溪县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有编制、岗位空缺和职位需求的前提下,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招聘计划。
二、申报程序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编委会提出招聘计划请示的同时,填写《2018年度松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和《2018年度松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表》一式三份,于10月31日前报县委编办综合股(电子文档发送至539867883@qq.com,联系电话:2321721),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属政府系统的单位报送县人社局人开股(电子文档发送至38615209@qq.com,联系电话:2320579),属党群系统的单位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三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wg2328326@163.com,联系电话:2328278)。
三、有关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根据已核准的单位空缺岗位进行招聘人员计划申报。招聘条件要符合岗位任职(聘任)条件和要求,做到按岗申报和招聘人员。
(二)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专业条件不宜作过多过细限制,一般应按类设置或设置数个相关专业(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版),坚决杜绝设置招考岗位条件时“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现象的发生。
(三)各招聘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招聘计划申报工作。凡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需求计划的单位将视为没有招聘需求。
中共松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松溪县委编办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