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揭阳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辅警队伍建设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2012年面向社会招考公安辅警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人员性质
公安辅警人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受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指派,辅助公安职能部门的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巡逻、社区防范、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不从事执法和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工作的专职辅助执法人员,不占公安系统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雇用的辅警人员与揭阳市公安局订立雇用合同,到揭阳市公安局下属机构辅助岗位上工作。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揭阳市户籍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或广东省户籍的退伍军人;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除以下三类职位外,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1、防爆预备队员岗位,年龄应为18至25周岁(1986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艇舶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水上尸体收敛师岗位,年龄为18至45周岁(1966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犬训导员、水上尸体收敛师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防爆预备队员: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见附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自行到“揭阳人事考试网”网站(http://www.jyrsks.com/)或“平安揭阳”网站(http://www.gdjy110.gov.cn/)下载《揭阳市公安局2012年考试雇用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持相关证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到揭阳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4日至8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三方面: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09︰30—11:30。
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考岗位名额的1:1.5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对象。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测试应考者的体能素质。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达标者进入面试。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测试应考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包括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办理雇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选,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雇工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雇用手续。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九、辅警人员待遇
雇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含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标准按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2011年为2.5万元/人)。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揭阳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5日
《揭阳市公安局2012年招考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揭阳人事考试办公室网,最近更新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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