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连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7年连城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30个,计划招聘人数 34人。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7年连城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可登录“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30日至1999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连城县纪检监察警示教育中心岗位:(1)受过党纪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的;(2)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3)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5)社会交往复杂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可在进入面试前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17年10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③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
4.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不限”指没有特定要求,非国民教育序列与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通用。
5.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辅修专业证书不能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6.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7.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经验)的,均以2017年10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8.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连城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9.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97-3128789。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每个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限报1个职位。报名应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四)资格初审: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考务费80元/人,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2.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报名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有关证明材料如下: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11月23日至24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开发股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各阶段考务信息将通过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成绩将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前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报名时要求应带材料原件,到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关注。复审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4.通过资格复审后确定的正式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例为:(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3.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出县外。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连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0597-312878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监督电话:0597- 892208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八、注意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考试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委托专门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县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