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2017第二批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2067 次 日期:2017-10-26 16: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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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9名,现就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专业教师岗位(10名)

所属单位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备注
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近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 以上 2  
教科学院 学前教育或相近专业 1  
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审计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方向)、
金融学专业(财务管理方向)
3 具有承担财会类专业核心课程的能力和素质。
本科阶段应为财会审类、金融类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业工程、物流工程方向)、
机械工程类专业(工业工程方向)、
交通运输类专业(物流工程方向)
1 具有承担工业工程专业核心课程的能力和素质。
本科阶段应为工业工程或机械类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电子商务方向)、
经济学类专业(电子商务方向)、计算机类专业
(电子商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方向(偏软))
1 具有承担电子商务专业核心课程的能力和素质。
本科阶段应为电子商务或计算机类专业
艺术学院 民族民间舞蹈 2  

2.实验技术岗位(6名)

所属单位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备注
机训中心 机械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科学与工程 1 材料成型与控制专业
教科学院 教育技术学或相近专业 1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电类及相关专业 2  
物电学院 物理学、通信与信息系统 1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3名)

所属部门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国资处 工程预算、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电器类专业及相近专业,或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及相近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审计处 1
图书馆 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1

4.辅导员岗位(10名)

所属部门 人数 学历学位
学生工作部(处) 1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一)专业教师、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专业教师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其本科、硕士研究生两个学习阶段所学专业要一致或相近。

3.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

4.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应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辅导员岗位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应届生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国外学历须教育部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过学生干部经历或从事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三、报名

1.通过网络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所报岗位+姓名”命名)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11月15日18:00。

报名材料投送邮箱:snutrsc@vip.163.com。

2.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陕西理工大学2017年人事代理教师、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或《陕西理工大学2017年人事代理学生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上表格点击本公告后相应链接下载。

(2)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管理相关工作证明(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者提供);全身生活照一张,二寸标准照一张;各类获奖及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电子版)。现场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个人材料弄虚作假,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2017年11月18日上午8时至11月19日下午5时为应聘资格审查时间,由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亲自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管理相关工作证明(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者提供)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各用人单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对于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告知。

五、考察与录取

(一)专业教师岗位

随时考察,满额为止。考察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试讲,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技术(含实验技术)岗位

通过应聘资格审查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包含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动手能力;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辅导员岗位

1.通过应聘资格审查后进入考察环节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1。考察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的比例为4:6。考虑到专业结构和实际工作需求,辅导员岗位的录取原则上按照男女比例1:1,最后确定拟聘人员。

2.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含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班。

3.为稳定优秀人才,我校近五年引进博士本人表现优秀,其配偶在人事代理辅导员招聘考试总成绩中可适当加分(符合下述条件的就高只加一次)。

(1)我校近五年引进的优秀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配偶在人事代理辅导员招考中总分加2分:

①参与申请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前6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前6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1项(前6名)、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1项(前6名),或参与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前4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或西部项目)。

②国家级教学科研奖获得者;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第1名)。

③在《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1篇(不限作者顺序);或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SCI一区收录1篇以上或者二区收录2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ESI 高被引 1 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SSCI收录1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1篇以上(转载1000字以上);或发表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以上。

(2)优秀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配偶在人事代理辅导员招考中总分加5分:

①参与申请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前3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前3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1项(前3名)、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1项(前3名),或参与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前2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

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第1名)。

③在《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1篇(前3作者或通信作者);或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SCI一区收录2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SI高被引1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SSCI收录2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

4.各考察环节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学校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六、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初步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进行心理测试。

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协议

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上岗并经过用人部门试用表明可以胜任相应岗位工作,学校与其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协议。

九、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全部按照人事代理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及福利待遇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6-2641684(教师、实验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0916-2641830(辅导员岗位)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聘邮箱:snutrsc@vip.163.com

陕西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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