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 岗位名称
前台办税服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男女不限。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优先,具有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的优先)。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且文字录入水平达50字/分以上,计算机二级水平。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学习能力。品行端正,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5、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态度亲切,服务意识较强,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热爱税收工作。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待遇标准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标准为1950/月(扣除保险前),绩效工资300元/月(考核),工作餐100元/月.招聘工作人员为非正式编制聘用制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四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7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余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新余市仙来西大道100号10楼)或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新余市仙来西大道100号2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选拔
1、初选:根据报名材料,初步选出符合要求的相关应聘人员,通知面试。
2、面试:面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由新余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与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政治素养、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选拔合格者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
咨询电话:
0790-6448710(新余市地税局人事科)
0790-6410199(新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
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