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大楼A5053室)当面反映,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对因孕期未完成体检先行考察的6名考生,待考生完成体检,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聘用。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
公示电话:0538-699118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