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校园区管理处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结合管理处实际,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合同制)。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赣州市(20县市辖区内)户籍公民。
(二)招聘名额:1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
3、具体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本年度公开招聘员共15名。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具体岗位及要求为:(详见附件)
(注: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含当日)。
四、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性质:合同制聘用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收电话、信函、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起11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办公室(赣州蓉江新区赣南大道1888号阳光·金色春城小区59栋036-1二楼)。联系电话:0797-8370389。市内乘135、136路公交可直达。
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有效期限应在2017年11月15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验);
3、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乡镇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小二寸)。
5、工作经历证明。
(二)考试。统一安排笔试,根据划定的笔试分数线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根据面试表现择优录用;未达到岗位能力要求的,不予以录用。
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蓉江新区发布、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微信公众号通知。不收取笔试费,面试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出现空缺,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性别依次实行递补,只递补1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高校园区管理处组织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高校园区管理处在处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问题,予以聘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按照《赣州蓉江新区区直部门、区属(驻区)事业单位雇员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蓉江新区雇员工资福利待遇体系标准》核发。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上级人事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招聘公告通过赣州人事人才网站、蓉江新区发布和赣州蓉江高校园区管理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发布,并在城区各宣传栏张贴。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高校园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请关注蓉江新区发布、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招考资讯。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