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翠屏区17202105岗位的“约定事项”栏为:具体岗位(宜宾市打金街幼儿园3人,宜宾市虹桥幼儿园1人,宜宾市鲁家园幼儿园岷江新区分园2人,翠屏区宋家镇中心幼儿园1人,翠屏区宗场镇中心幼儿园1人)。因翠屏区工作原因,现更正为:具体岗位(宜宾市打金街幼儿园3人,宜宾市虹桥幼儿园1人,宜宾市鲁家园幼儿园岷江新区分园2人,翠屏区宋家镇中心幼儿园1人)。
更正后岗位表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 笔试科目 | 面试形式 | 约定事项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要求 | 教育形式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其他 | 心理素质测评 | 公共科目 | 专业科目 | ||||||
宜宾市翠屏区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 | 17202105 | 7 | 大专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 【专业均为二级学科】专科:学前教育;本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研究生:学前教育学,教育硕士专业(学前教育)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幼儿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 1:3 | 心理素质测评 | 教育公共基础 | 职业能力测试 | 专业技能面试 | 具体岗位(宜宾市打金街幼儿园3人,宜宾市虹桥幼儿园1人,宜宾市鲁家园幼儿园岷江新区分园2人,翠屏区宋家镇中心幼儿园1人)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聘。翠屏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
请各位考生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