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巫山县机构编制人事委员会同意,决定从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巫山县安监局工勤人员(驾驶员)1名。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凡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可以报考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岗位。
2.凡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县乡镇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巫山县安监局工勤岗位。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表现好。
2.符合岗位遴选条件(详见附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加县内遴选、选调、考调且转任未满2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
报考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请到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室报名。
报考巫山县安监局工勤人员请到巫山县安监局办公室报名。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安监局工勤(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
4.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2年8月6日下午(14:3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4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相应岗位的考试。
1.报考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科目:《申论》
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60%+专业科目成绩×40%。
2.报考安监局笔试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监管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和技能测试
1.面试
按拟考调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报考安监局进入面试考生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主要测试驾驶技术和处理应急状况的能力。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能聘用。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 报考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 报考安监局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五)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岗位按照专业科目成绩高低、公共科目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安监局工勤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情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调动
公示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五、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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