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并为今后大学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奠定坚实基础,我局决定面向全市招募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
资本市场科1人、金融服务科1人、金融研究中心1人。
二、岗位介绍
1.资本市场科:协调券商与企业,完成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金融服务科: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办文办会,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金融研究中心:数据统计,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对象
2016年离校未就业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报道证。
四、招募专业
1.资本市场科:经济金融类专业优先,男性优先;
2.金融服务科:金融学类、财会类等相关专业;
3.金融研究中心:金融学、金融工程学、统计学、财政学专业。
五、工资福利待遇
每月1490元,其他事项面议。
六、见习期限
2017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5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简历,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4日,发送简历至邮箱gzsjrbzhk@126.com,或到赣州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805室)报名。简历不限定格式,要求突出特长及经历,留有联系电话。
联系人:谢深华,联系电话:8392807,8392809。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拟定我市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市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四)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意见提出意见。
(五)指导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
(六)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
(七)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负责与驻市金融机构的联系。
(八)配合协助省政府金融办对驻市省属金融企业进行监管。
(九)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负责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指导和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