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审核: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如已取得);
4、承诺书(附件6,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5、报考语文岗位规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