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服务年限
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雇员13名,招聘后需在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满二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1月1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限翁源县户籍人口;
4.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满20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 11月 17 日—2017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82号),咨询电话:0751-2821888 (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雇员报名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
4.考生承诺书(附件2,须本人签名,1份);
5.如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凭报考者身份证到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实操、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实操
考试内容为打字测试。打字测试为电脑中文听打录入,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确率。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实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进入体检的考生要留意网站的体检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体检时间。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薪酬标准为月薪3000元,另外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咨询电话:0751-2821888。
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