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开平市卫计系统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核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核事项
来源: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阅读:1032 次 日期:2017-11-15 09: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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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下半年开平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本次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53分。入围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分岗位按入围面试比例以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审核地点: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12号5幢)。

1、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应聘者为国有单位编外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用工证明或劳动合同。

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开平市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

2、递补资格审核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排名)与本招聘岗位最后1名审核人员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递补面试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将于11月17日前完成。

面试由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如有咨询,请致电0750-2252002。

附件:2017年下半年开平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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