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我院招聘条件,经初步审查,共有 109名同志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附后)。经研究,兹定于2017年12月1日(本周五)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时间:12月1日上午8:00—9:00。
地点:泰山区人民法院(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5号)四楼大审判庭。
请携带报名登记表及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2)学历证书;(3)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4)法警需携带退伍证。
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未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测试地点
1、书记员考试测试:
(1)笔试。时间:上午9:00--10:00。地点:本院四楼大审判庭。
考试内容:基本法理法律知识等。要求:按考试座次依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2)计算机测试。 时间:上午10:10--11:00。地点:本院七楼会议室。
要求:根据测试内容进行电脑打字录入;按照打字速度和正确率确定成绩。测试前检查输入法是否合适,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告知。
(3)面试。时间:下午14:00开始,分组进行面试,根据情况打分。
2、驾驶员考试测试:
(1)笔试。时间:上午9:00--10:00。地点:本院四楼大审判庭。
考试内容:基本驾驶理论知识等。要求:按考试座次依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2)驾驶技术测试。 时间:10:10--11:00。
要求:严格按照驾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根据测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打分。
(3)面试。时间:下午14:00开始,分组进行面试,根据情况打分。
3、法警考试测试:
(1)计算机及书写测试。时间:上午9:00--9:40。地点:本院七楼、四楼会议室,分两批同时进行。
要求:①计算机测试,根据测试内容进行电脑打字录入,按照打字速度和正确率确定成绩。测试前检查输入法是否合适,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告知。②书写测试,抄写一段文字,测试书写水平。
(2)基本体能素质测试。时间:9:40--11:00。
测试项目为俯卧撑、跑步,根据测试成绩、身体素质、反应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分。
(3)面试。时间:下午14:00开始,分组进行面试,根据情况打分。
三、录取方式
以上测试总成绩,按考试成绩、岗位技能成绩、面试成绩3:4:3的比例计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试用人员。书记员为10名,法警为10名,驾驶员为4名(b1证以上2名,c1证以上2名),拟试用人员名单在泰山区人民法院外网上公示。
四、试用期
对上述试用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咨询电话
政治处联系电话:0538-8625105(书记员)
法警队联系电话:0538-8625165(法警)
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8625101(驾驶员)
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一、法警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8人)
毛建立、鲍庆兵、张 超、于宝健、刘孟奇、吴 哲
李 鑫、杨延鑫、李 扬、马钦正、陈 昊、张智敏
姜 帅、马金兴、于海滨、刘 凯、吴佳恒、周 斌
徐维凯、陈志浩、王钱祥、田 振、陈廷林、刘 靖
王 萌、秦传栋、陈天洋、刘正杨、
二、书记员符合条件人员名单:(52人)
张莎莎、王 雪、孙 睿、鞠 欣、魏志旭、常钰莹
廖 杨、李桐桐、张 琪、张宇飞、宗蕴琪、周 艺
高晨溥、丁宗伟、李晴晴、王啸虎、蔡云秀、赵 越
李云娇、张汝阳、孔京侠、孙启佳、张英鹏、赵庆伟
张 辰、刘 帅、赵振东、苗春燕、李双双、周亚男
冯 娟、郗汝怡、宁 欣、徐利文、李珊珊、古玉婷
于 洋、王 峻、金海珊、王百余、蒋 帅、周广昊
马明晓、刘文政、于学平、郑 瑞、胡琛琛、宋萍萍
宋洪英、庞海娇、田 甜、陈绪林
三、驾驶员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9人)
江岳龙、宋宪林、尹逊彬、刘振华、陈 晨、潘正波
李东华、刘 臣、邢长健、贠 瑞、程 洋、王 超
陈 辉、姚继强、韩志超、张明利、刘 龙、李兴运
梁博文、吕 强、周长治、马文鑫、张波玉、李 波
周俊龙、李洋洋、郭大伟、甘一凡、张 超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