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台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6名考生为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请体检对象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00~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到石台县卫计委(地址:石台县仁里镇蓬莱路8号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6-6020605)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材料。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2017年11月30日参加体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3),做好体检前准备。
石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