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补充各类人才资源,结合医院实际,现制定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三、招聘岗位、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资格要求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初级职称资格,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0日前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0日前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资格,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0日前出生)。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前出生)。
(3)护理专业,应届、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或已取得执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0日前出生)。
2、学历要求
(1)第一学历为国家正规院校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不含专升本、二表b、二表中外联合办学及预科)应往届毕业生;
(2)护理专业第一学历为国家正规院校统招专科以上(含大专)应往届毕业生。
3、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 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急诊医生 4 临床医学
妇产科医生 3 临床医学妇产方向
儿科医生 2 临床医学
消化内分泌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心血管内科医生 2 临床医学
肿瘤科医生 2 临床医学专业
肿瘤科物理技师 1 物理专业或影像技术、影像工程专业
普外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耳鼻喉科医生 1 临床医学眼耳鼻喉方向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遇特殊情况报请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特殊情况报请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三官网和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九三管理局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6-7893240。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由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分配方案执行,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五险。
本公告由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三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