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6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每日一练
来源: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阅读:95176 次 日期:2017-12-06 15:43:4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12.6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每日一练”,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

A.形式和状态 B.源泉和动力

C.方向和道路 D.结构和层次

2.对于已办理完毕的公文,属于需要销毁的是( )。(多选题)

A.无留存价值的文件 B.不立即销毁会造成严重损失的文件

C.有重大错漏的文件 D.被明令撤销的文件

3.甲和乙是邻居,甲的老婆和乙有暧昧关系,甲扬言准备了工具要报复乙,乙听说后决定先下手,遂持棍闯入甲家,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唯物辩证法是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它们各自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其中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方向;质量互变规律则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AB。中公教育解析:应予销毁的公文主要包括:所有不具备留存价值的公文;无留存必要的重份公文;在特殊情况下不马上销毁就将造成失密和严重损失的公文;一般性公文的草稿;印制公文过程中的校样、印版等。故AB正确;CD属于被清退的文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3.【答案】D。中公教育解析:《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而本题中甲未开始着手,而乙主动将甲打成重伤,为事前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排除ABC。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