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布的通知公告,经过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按3:4:3的比例核定总成绩,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定试用人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书记员试用人员名单
王百余、胡琛琛、陈绪林、苗春燕、宗蕴琪、冯娟、宋洪英、田甜、王雪、高晨溥
2、法警试用人员名单
刘孟奇、陈廷林、马钦正、陈天洋、刘正杨、马金兴、李扬、鲍庆兵、张超、刘靖
3、驾驶员试用人员名单
程洋、周俊龙、郭大伟、江岳龙
以上拟定试用人员公示期为三天,截止至2017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政治处书面反映。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本院将电话另行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体检。如果电话变更,请及时通知政治处。逾期电话联系不上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试用资格。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