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2017年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和要求,决定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2月14日进行教育和卫生类考生体检。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于当天上午7:00前在河口区气象局(海宁路和渤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前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并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考生准备体检费310元。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应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告知带队人员、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不合格且在复检后仍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考试总成绩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请看到该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及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46—3661080(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下载:2017年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