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来源:临沧市教育局 阅读:1687 次 日期:2017-12-11 17: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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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

临沧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将临沧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12月12日登录网站 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报名条件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临沧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临沧市(在临沧市工作并签订了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在临沧市且能提交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7年12月12日-15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确认点: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临沧市政府办公室3025室)。

2.确认时间及方式: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临沧市内的社会考生请本人于12月19日前按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到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

(2)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的考生请本人于12月18日-21日按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到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

(3)请各位考生一定要按照要求准时提交确认材料,如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3.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但可就近在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确认。(面试大纲见附件2,面试具体安排详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三)报名费支付方式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面试报名费根据云价收费函〔2016〕80号的收费标准280元/人,缴费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22日24:00,如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2018年1月1日-7日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临沧市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1)。

2.人事关系在临沧市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3.临沧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 1)。

(五)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按照面试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抽题顺序随机产生):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六)新增科目暂不开考

我省在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暂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新增科目的考试。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 2018年3月6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自 2015 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871-65142485、65112453。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883-2124315。

(三)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所示时间和考点准时参加面试,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并注意途中安全。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凭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附件: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样本)

2.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附件.doc

临沧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1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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