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政审环节注意事项通知
来源: 阅读:1718 次 日期:2017-12-13 09:29:1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政审环节注意事项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应在体检同时领取《政审通知》,至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外调/函调政审表》密封完毕后同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并快递交回。

请考生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密封的《外调/函调政审表》密封完毕后同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快递至指定地点,因本公司只有顺丰快递可送达,为保证顺利寄达,避免遗失或逾期,请考生务必使用顺丰快递,运费自负。

寄送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c区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邮 编:300171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2-23140072转8205

2017年12月1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天津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