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居家养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人,负责吕田镇居家养老工作(详见《吕田镇公开招聘居家养老管理员岗位情况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不含2018年毕业生);
3.熟悉电脑操作。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社会事务办,咨询电话:020-87858023。
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5日(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4.报名须提交资料
(1)提交已填写的《吕田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须带原件现场核对);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若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则均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再比较政审考察意见后由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由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历鉴定书。
(七)公示
根据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吕田镇党政领导班子审定后在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从化吕田镇社会事务办反映,投诉电话:020-87856233。
(八)工资待遇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5000元/月包干(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执行,同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天内报到上岗,否则将按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020-87858023。
特此公告。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委员会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