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最佳魅力城市绍兴,学校占地面积912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70余人,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513余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85%。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水平评估优秀学院、浙江省文明单位和省示范高职院校。现设电气电子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经学院、交通学院、商贸学院、鉴湖学院、人文社科部等8院1部9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等37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81人,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7月31日前;
(二)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及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1、招聘的专业一般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一些岗位涉及的相近、相关专业,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并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的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企业经历)。
3、难以按要求配合本单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的人员,不宜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填写《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将申请表及个人简历于2018年1月8日前发送至我院人事处招聘邮箱和相应二级教学单位招聘邮箱。邮箱主题须统一以“学历学位-姓名-专业-二级教学单位”命名。
(2)资格审查
投递简历后,我院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将适时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