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18届本科毕业生(非学前教育专业)、2018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外省市2018届研究生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教师 |
4 |
三、招聘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一年取得,现必须通过笔试)。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2、幼儿园单位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1:00至2017年12月24日下午3:00之前
报名方式:直接与学校电话联系。咨询电话:56303289*8014 具体联系人:刘怡雯(手机:15000495660)
五、报名递交材料:
(一)、应届大学生
1、身份证 2、个人简历 3、2018年6月底大学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5、师范类毕业生实习评价表 6、教师资格证书(如无可不提供)7、英语四、六级证书8、计算机证书 9、普通话证书 10、大学学习成绩单 11、各类荣誉证书(含奖学金奖励证书) 12、未参加法轮功证明(应届毕业生一般由就读大学党组织出具)
(二)、本市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教师专技证书6、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证书7、各类荣誉证书8、未参加法轮功证明
六、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需经过学校面试、本体知识考试、专家面试、心理测试、录职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七、 聘用方式和待遇:
如正式录用并与本校签订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学校同等人员待遇。
上海市静安区童兴幼儿园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