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 和南充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三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南卫办函[2017]3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16名(以下简称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1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四)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办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至 1月5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符合报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到报名地进行资格审查,并如实填写《登记表》。
(二)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县人民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县人民医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
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四)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并注册为全科医师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南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817-5521283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7-5385558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