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保工作人员队伍,计划从我县全拨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专业、计划选调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环境监察大队: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2018年1月3日前在编在岗的经省 公开招录人员;
2、环境监测站:全县全拨事业单位中2018年1月3日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8年1月3日前取得环境保护类或法律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环保、法律工作经历的本科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见附件3)为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3日至2000年1月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4、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环保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含选调简章、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5日工作时间。
2、地点: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环境监察大队岗位报名到公务员科412室、环境监测站岗位报名到事业科408室。
3、提供材料: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参公及事业人员身份证明【新录入公务员(参公)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变动审批表,俗称“人头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泗洪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工作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通知书。面试费用为100元/人。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环保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环保局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与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与选调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选调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执行选调单位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需要通知、公告的事项,一律在中国泗洪网发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环境保护局、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 86280039(环保局办公室)、0527-80829612(人社局公务员科)、80829608(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527-80791057(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