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东莞市石排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阅读:1129 次 日期:2017-12-26 14: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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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国库支付中心、法律服务所、食品药品监督站等3个事业单位直属石排镇人民政府管理,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由镇财政拨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3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3张。

4、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7日

5、报名地点:石排镇石排大道497号石排镇政府4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17日。根据招聘条件,由石排镇政府人事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若考生现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要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86652153;联系人:邓生

附件:

附件1 石排镇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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