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政协办公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申论》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一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如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申论》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一次。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第三方人事管理,用人单位与第三方人事管理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三方人事管理单位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薪酬待遇按照合办〔2014〕2号和合编办〔2016〕124号等文件规定的佣金标准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
五、其它
1、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咨询电话:0551-63538289。
合肥市政协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