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办意见,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县经科信委增补一名编外聘用制人员(太经科信【2017】17号《关于请求增补编外人员的报告》)。现按照《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太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从近期经科信委编外人员招聘考试入围面试的男性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的办法,确定李叶生为经科信委拟增补招聘的派遣制工作人员(排名前2名的男性考生主动放弃资格)。
现予公示,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30日
联系电话:0556-4175666
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