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887 次 日期:2017-12-27 15: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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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 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从事水质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sc.gov.cn

四、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聘用岗位要求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4.考生年龄要求:年龄30(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即1987年12月28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5.具备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哈尔滨市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中报考专业要求。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报名地点设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一楼大厅。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4张(蓝色底板),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451—53124672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31日(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此次笔试为一张考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测评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聘期管理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双城区人才服务局保管人事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期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间,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被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聘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并续签劳动合同。

九、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不使用双城区事业编制,属临时性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定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职工同工同酬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上“四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负责解决,个人缴纳部分由被聘用人员本人承担(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十、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为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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