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经研究,批准录用向泉州等五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2年8月2日起至2013年8月1日止)。
向泉州等五名同志于2012年8月2日前到通江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到录用单位报到。
附件: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巴中市)名单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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