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部队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双桥经开区消防事业向前发展,经研究,双桥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文职人员及10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18名(合同制消防员10名、消防文职人员8名)。
(二)招聘岗位: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执法、消防宣传、公文写作及文秘等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20-40岁,男女不限。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合同制消防员,只限男性,年龄18-30岁(退役军警人员优先考虑)。
档案管理及辅助执法:仅限法律、给排水、土木工程、档案管理专业;消防宣传及公文写作:仅限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以上岗位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精神强,形象气质佳。
三、工资待遇
免费提供吃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2000元以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五险一金由单位统一购买,按工龄逐年递增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或到用人单位当面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103670353@qq.com 。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体能地点:
笔试: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三楼视频会议室。
面试: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小会议室
体能: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营区(合同制消防员)
3.经笔试、面试或体能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双桥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3301751,17783466565,咨询人:董参谋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