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6〕83号)文件有关规定,并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执法临时人员30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体能测试后,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市政执法临时人员3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退伍军人需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余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8年1月11日);
6.男性;
7.身高168cm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出具的身高体检证明。
四、报名、体能测试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考试培训中心415室(此次招聘只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联系人:73339515(李老师,徐老师)。
2.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身高体检单等)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
3.体能测试:报名人员必须参加1000米中长跑,在4分35秒内完成长跑的为测试合格(参考标准《关于印发〈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81号)文件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1月12日早上9:00在体育运动中心的足球场入口处集中。
4.领取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15:00在县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领取(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415室)领取。
五、具体的招聘方式
体能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8年1月1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楼(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暂定1月13日下午14:30在人社局(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六楼举行,以最后通知为准。
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目得分。
加分项目:退伍军人在总成绩中加3分。
六、体检与政审
体检在我县县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目前《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政审由公安机关和考生户籍所在地提供拟试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情况。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cqsz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信息。
八、签订协议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聘用的临时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实行派遣),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