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四川省乐山市面向全国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公告》规定,经报名、审核材料、综合测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等程序,陈慧等6名同志符合拟聘用资格条件,拟聘用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若有问题,请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0833—5528347(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室)、0833—5520471(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