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阴县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简章》有关规定,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对现从事我县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拟加分人员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自2018年1月2日开始至1月8日结束,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纪委(监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人社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集体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县畜牧局 0531-87897301
县人社局0531-87885887
监督电话:县纪委0531-87883716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