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惠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我区定于2018年1月13日上午进行笔试。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人员、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人员: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各报考人员密切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1月5、8、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内)。
二、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惠阳区中山中学高中部博雅楼(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南湖路1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考生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二)请各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不再发放,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使用。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中的《考生须知》。
(四)“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生符合公告对加分资格要求,报名时已提交加分材料的,请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生自行前往笔试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笔试地点道路交通等准备工作,依据本人实际选择交通工具前往,并注意安全。
(六)咨询电话: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3768311 。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