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2名心理健康教育岗位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仰坚定;
2.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教育学)心理学方向专业背景;
4.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和硕士学位,或本科、研究生所在学科排名在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排名前40%;
5.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经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分会注册委员会行业认证资格;
6.年龄不超过28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兰州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相关材料扫描件(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压缩文件形式用电子邮件于2018年1月10日18:00前(过期不予受理)发送至xlzx@lzu.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心理健康教育岗位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应聘者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2018年1月12日在学生处网页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并通知健康检查及现场考核事宜。
4.健康检查。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现场考核资格。
5.现场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及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公示及聘用。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931-8915625
报名邮箱:xlzx@lzu.edu.cn
兰州大学学工部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