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茂名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妇女儿童工作;
2.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3.茂名市本地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具有中文或哲学、历史、法律、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心理咨询等专业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流利。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1.后勤服务人员为市妇联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待遇按《茂名市市直公务员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2.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办理。
以上人员均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茂名市妇联办公室(市油城五路28号市委大院3栋一楼),联系电话:0668-2287697。
3.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茂名市妇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我会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初步筛选。经查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没有通过审核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处理、妇女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取高分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 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茂名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茂名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