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 阅读:5945 次 日期:2018-01-05 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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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5人(详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区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肇源办事处综合柜员岗位放宽至肇源县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2、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3、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5、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三年以上;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8、选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满足相关学历及专业要求。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的;

5、有不适于或影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的其他因素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采取公开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5日,以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日期为准。

2、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qgjj.gov.cn)或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q12333.gov.cn/)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

以上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压缩后发送到邮箱 dqgjjgx@126.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3)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格审查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以结构化面谈为主,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或从事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组织考察阶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

(五)体检

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报名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岗位专业需求、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在现工作单位、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3、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咨询电话:(0459)6178012 6178007

监督电话:(0459)6544029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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