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宝泉岭管理局位于黑龙江和松花江交汇处的三角平原上,北以黑龙江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南有松花江自西南向东北流过,地跨哈尔滨、佳木斯、鹤岗、伊春四市和绥滨、萝北、汤原、依兰四县,拥有北大荒现代化大农业,被誉为“塞外鱼米之乡”,是举世闻名的祖国大粮仓。这里依山傍水、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百姓生活富足安康,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旅游资源丰富独特,不仅有农业观光游、知青故地游、原生态风光游这三块“金色招牌”,更是著名的北方生态宜居城。
近年来,我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公务员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再次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先后被公安部两次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确定为“全省政法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被省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标兵”和“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级示范公安局”;被省厅确定为“全省第四批公安调研工作联系点”;连续7年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垦区优秀公安局标兵”;并荣获2项首届公安工作创新暨“六大工程”专项示范奖;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垦区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先进单位”;2012年以来共获省(厅)级以上荣誉70余次,其中部级以上荣誉20余次,集体二等功2次。
近年来,公安局大力推进“人才强警”战略,不断优化公安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为宝泉岭公安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储备力量。2011年以来,局机关共招聘11批专业技术人员,共聘用220人,其中研究生8人,本科138人。通过公安局的规范管理和培养,共有184人考入公务员岗位及其他国企、事业单位。
2018年1月至2月,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决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共计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男性文职15人,女性文职5人,具体岗位为看守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六)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男28周岁以下,女26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七)有报考我局公安民警(公务员/政法干警)的强烈愿望,并热爱公安事业。
(八)退伍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15日,有意向者请将填写完整的《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名表》详见本文末尾,阅读原文到百度网盘中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hqcqpm 密码: 6e72。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195413307@qq.com 。联系人:王警官、魏警官,联系电话:0468-3762866。
(二)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两份(需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携带退役证明,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三)根据资格复查结果,按照计划确定参加考试的人数,对通过心理测试、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四)经考试,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把打造一支“有温度”的公安警队,作为改进新形势下推进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增强宝泉岭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点工程,充分发挥从优待警在推动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公安局为受聘人员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其中公安局负担部分,由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月薪:实行弹性工资制度,根据工作表现,月工资为1900元至2700元不等;专业技能水平较高者,工资面谈。
(三)为受聘人员免费提供住宿、餐饮、洗浴、体育健身以及免费清洗衣物等,同时开展为爱警帮扶工作、团购住房、优惠洗车、优惠观看电影、就医绿色通道、庆祝生日等爱警惠警工作。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内容,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优先推荐招录。
四、其他
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将给受聘人员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鼓励考取公务员和国家司法考试,并提供良好学习环境,浓郁良好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