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以下简称“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政法信访岗位2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法律类专业优先;
(三)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0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23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管委会516室。联系电话:0826-2390139,联系人:王飞飞。
(三)报名方式:填写《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免费报名。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
八、使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到,并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期满时,经聘用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基本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1个月,基本工资2100元),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研定的相关绩效及福利待遇;实行人岗相符、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广安经开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3468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