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尾市总工会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来源: 阅读:2327 次 日期:2018-01-08 14: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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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汕尾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6〕55号)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汕尾市总工会拟招聘1名政府聘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政府聘员。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均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熟练掌握普通话,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八)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

(九)具有群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受到聘员辞退处分的,三年内不得聘用。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尾市总工会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9:00至2018年1月18日16:00。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条件要求,填报好《汕尾市总工会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汕尾市总工会招考招聘职位。

3、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的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4、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8年1月24日9:00至1月26日16: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考生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原件(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总工会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政府聘员工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度为每人每月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60-3350270(汕尾市总工会组宣部)。

汕尾市总工会

2018年1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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