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
洪海燕同志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1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或驻局纪检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595-22199898
0595-22117653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